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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
日期:2020-09-09   来源:    点击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指导方向。为坚决抓好贯彻执行,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地生根,结合我处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亲自抓。

三、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五、统筹协调本部门在行政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六、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七、积极同其他兄弟院校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座谈活动等,不断拓展同其他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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