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审计处会同基本建设处、招标办、计划财经处,并邀请我校新校区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成员,进行了关于实施“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第57号)”的相关讨论。
在讨论会上,各成员一致认为,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是建筑业结算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实现工程造价动态控制,有效解决“结算难”、缩短竣工结算时间的有效措施,是优化市场环境、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并从自身工作角度各单位人员分析了实施“(第57号)”通知的措施和难点,推行“(第57号)”通知对各个单位来说都是利大于弊,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是前提,是推进“(第57号)”通知的顺利实施的保障。